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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四期)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来源: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20
一、项目编号: [350190]WZ[DY]2021001
二、项目名称:“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四期)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90]WZ[DY]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号楼24层 48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90]WZ[DY]2021001-1 包1
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203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详见投标文件 485000.0000

、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秋文 (包1)
评审专家: 方淑英,林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其他: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5% ②成交人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100003772950010004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90]WZ[DY]2021001-1 包1 :7275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其他: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5% ②成交人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100003772950010004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5层
    
联系方式:18950387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联系方式:0591-833279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莺燕
    
电  话:0591-8332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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